印发《关于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解决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1-07 浏览次数: 686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附属单位:

      现将《关于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解决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

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解决普通高等学校

党建工作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

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2]3号)精神,切实解决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准确把握当前高校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全省高校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推动了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高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结构等出现了新变化,高校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事工作机制发挥作用不够充分,开展党建工作所需的人员、阵地、经费、制度等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方式还比较单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发展不平衡。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真落实解决高校党建工作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1.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党代会等各项规程,努力形成党委决策权、行政执行权、教授学术权以及广大党员、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相统一的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发挥院系党委的保证监督作用。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全省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研修班、高校领导干部论坛,组织高校领导干部到国内名牌大学学习交流,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选调高校干部挂职锻炼,切实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办学治校能力。

2.健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人员、阵地、经费、制度等建设。建立高校组织员队伍,各高校校本级和各院系应配备1-2名组织员,专门从事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组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党支部书记素质和能力。完善高校党务工作者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要把党务工作者与业务干部和教师同等对待。加强对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资料室、党员专题网站、实践基地等阵地建设,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党员活动室评比,督促高校配套完善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立江西省高校党建网站,积极拓展高校党建工作网络阵地。按照赣发[2011]14号文件要求,在落实高校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的基础上,按每名党员(含学生党员)不少于100元的标准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研究制定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规程,年内,每个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立江西省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会,开展高校党建课题研究和管理,创办《江西高校党建》,打造群众性学术研究平台。

3.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通过实施三培两建工程、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对一培养、举办博士读书班等措施,努力把双高(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年内,在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要有明显提高。实施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工程,举办大学生党员培训班,搭建大学生党员实践锻炼平台,加强大学生入党后教育和管理。推行先锋创绩制度,开展党员述绩、评绩、亮绩、定绩工作,举办全省高校党员教育管理创新案例评比活动。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开展高校流动党员的调查摸交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重视解决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管理衔接和后续教育问题。按照五好五带头”的总要求,继续在教职工党员中开展争做教书育人标兵、争当师德师风楷模活动。加强对高校党建工作项目的指导,推出和打造一批具有高校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

4.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改进民办高校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落实相应待遇,切实稳定党务工作者队伍。改善党建工作条件,保证党员活动有经费、有场所、有阵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生活制度。选好配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坚持和完善向民办高校委派党委书记和督导专员制度,研究制定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规则,实现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正常化和规范化。

三、着力推动高校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强化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高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干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帮助解决高校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高校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大帮扶力度。教育部门和高校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联系帮扶一批后进党组织,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校、院党委(总支)成员都要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到联系点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上新台阶。

3.严格考核评估。建立健全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高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评估制度,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作为高校办学质量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等教育办学评估体系。各高校党委每年要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述职,并作为高校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