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若干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31 浏览次数: 111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近期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赣教党字[2012]46号)、《关于建立江西省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赣教党字[2012]47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赣教党字[2012]48号)三份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学院要始终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适度控制大学生党员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决不允许搞突击发展,确保大学生党员质量;同时,对那些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双高”人员,特别是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要重点发展、加快发展,不断改善高校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巩固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  

  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