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党的组织生活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17 浏览次数: 66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切实提升组织生活的质量水平,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现就下半年的组织生活内容及要求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结合各基层党组织的实际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的理论优势,坚持马克思主义,不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从理论上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学习内容

1、学习陈绵水书记、梅国平校长在全校中层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明确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工作部署上来。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及相关文件,引导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转化为学校发展的具体行动,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工作中。

3、组织学习全国维护高校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院级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党员学习会议精神,要教育广大党员要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学校和谐稳定工作,用实际行动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4、组织学习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教党字〔201246号)、《印发<关于建立江西省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教党字〔201247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赣教党字〔201248号)文件精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组织学习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赣教党字〔20125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6、认真做好本单位创先争优总结工作。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系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特点、做法、成效、评价和启示,坚持边总结边深化,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把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自觉学习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党员在学校的科学发展、教育教学改革、服务师生、培养人才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党员树立服务意识,立足基层,深入一线,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7、认真组织学习《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文件精神,对照要求做好材料备检工作。按照要求学习查找不足,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三、基本要求

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各院级党委(党总支)    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好下半年的党组织生活计划。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党的组织生活,每月至少开展两次组织生活,确保次数和质量。组织生活的情况,支部应有记录。学期结束时每个党员应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体会交所在支部,各院级党委(党总支)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将组织生活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