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日前,中共江西省教育工委发出《关于在全省高校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通知》(赣教党字[2011]67号文件),为更好落实此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经济工作理念谋划基层党建工作,将项目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基层党建工作,在全省高校分类确定一批基层党建工作项目,支持高校确有亮点、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推出和打造一批具有高校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通过抓党建工作项目,推动高校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努力破解一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难题,使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真正把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学校发展、服务广大师生、促进校园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项目类型
高校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坚持科学设计,分类设定,统筹推进.主要分为创新探索型项目、典型示范型项目和制度推广型项目三大类推进。
1、创新探索类项目。主要是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设定从点上进行探索、试验、创新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要求,进行目标管理、责任推进、过程督导、绩效考核,重在破解一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共性难题上积累经验。要称之为“小试”。
2、典型示范型项目。主要是基层党建工作经过探索实践确有亮点、初成规模、初见成效,可以在全校进行典型示范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放在更大范围中去检验,变个性做法为共性方法,化一时举措为长效机制,推点上经验为面上模式,重在形成一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可称之为“中试”。
3、制度推广型项目。主要是经过创新探索、典型示范后,成效显著、成果突出、运作成熟、经验成型、可以上升为制度层面在全省高校推广实施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及时总结、提炼经验,把实用、管用、成熟、成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进一步论证、评估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后,上升为制度层面,在全省高校推广实施,重在探索一条省委要求、具有江西高校特点的基层党建科学化新路子。可称之为“大试”。
三、项目申报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实际和工作基础,就基层党建工作中亮点和特色做法,按照不同项目类别,向党委组织部申报,并一事一项一报。
2、申报要求:院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从三个项目类别中任意申报一项,经学院择优选取确定2项报省教育工委。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请院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此时间之前将项目申报表(均报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一份)报学院党委组织部胡菊芬老师处。
四、项目评选
1、省委教育工委在各高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比较和论证评估,择优确定一批项目立项,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建设。
2、省委教育工委将建立全省高校基层党建项目库和年度管理台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对优秀的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帮建,并在评估验收基础上进行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