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现场会精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更好地把握规律、增强实效、创新经验、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我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通知》(赣教党字[2011]67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推进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经济工作理念谋划基层党建工作,将项目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基层党建工作,在全校分类确定一批基层党建工作项目,支持确有亮点、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推出和打造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通过抓党建工作项目,推动全校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努力破解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难题,使基层党建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学校发展、服务广大师生、促进校园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项目类型
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坚持科学设计,分类设定,统筹推进.主要分为创新探索型项目、典型示范型项目和制度推广型项目三大类推进。
1、创新探索类项目。主要是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设定从点上进行探索、试验、创新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要求,进行目标管理、责任推进、过程督导、绩效考核,重在破解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共性难题上积累经验。
2、典型示范型项目。主要是基层党建工作经过探索实践确有亮点、初成规模、初见成效,可以在全校进行典型示范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放在更大范围中去检验,变个性做法为共性方法,化一时举措为长效机制,推点上经验为面上模式,重在形成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
3、制度推广型项目。主要是经过创新探索、典型示范后,成效显著、成果突出、运作成熟、经验成型、可以上升为制度层面在全校推广实施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及时总结、提炼经验,把实用、管用、成熟、成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进一步论证、评估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后,上升为制度层面,在全校推广实施,重在探索一条符合省委要求、具有高校特点的基层党建科学化新路子。
三、项目申报
1、各院级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工作基础,就基层党建工作中亮点和特色做法,按照不同项目类别,向校党委组织部申报,并一事一项一报。
2、申报名额: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申报2—3个项目。
3、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确定申报项目后,在认真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好每个项目的实施报告,条理要清楚,文字要精炼,内容包括推进项目的背景、意义、思路、措施和效果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请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在此时间之前将项目实施报告和项目申报表(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一份)报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傅溶,联系电话:0791—88120017。
四、项目评选
1、校党委组织部在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比较和论证评估,择优确定一批校级项目立项,校级项目中再确定5个左右的项目申报省级项目,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建设。
2、校党委组织部将建立全校基层党建项目库和年度管理台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对优秀的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帮建,并在评估验收基础上进行总结推广。
五、组织领导
1、各院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工作,不断强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就是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将其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级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2、各院级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创新方式和途径,把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分解成一个个具体项目,形成具有高校特点和本校特色的党建项目品牌。通过抓项目建设,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从点上探索到面上推广、从重点突破到整体推进、从成功做法到长效机制的持续拓展和提升,使基层组织建设动力不断增强,工作不断深入,制度不完善,成效不断扩大。
3、校党委组织部将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对党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度验收评估和综合评定,并把综合评定的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对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对于思想不重视、项目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
党委组织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