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建项目工作验收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09 浏览次数: 659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

2011年11月7日,党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推进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通知》(校党组字〔2011〕15号),各院级党委(党总支)根据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的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校党委研究,确定了16个全校优秀党建工作项目(见附件1)并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

为总结项目化发展的经验,加强项目的考核管理,做实做优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决定近期对16个基层党建工作项目进行验收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立项的单位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一年多以来的做法和成效,提炼经验,形成特色,在此基础上,向党委组织部申请验收结项。

二、党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将适当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其校级项目的资格。

三、各单位申请验收的材料内容要包括项目意义、主要做法、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等,重点要概括和提炼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和经验。通过及时总结、提炼经验,把实用、管用、成熟、成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全校推广。验收结项材料会同申请表(见附件2)于5月31前一并报党委组织部(验收结项材料和申请表纸质各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袁蓉,联系电话:88120015;电子邮箱:jxnuzzb@163.com。

附件:

1.校党组字〔2013〕8号附件1:2012年基层党建工作项目立项名单.doc

2.校党组字〔2013〕8号附件2:基层党建工作项目结项申请表.doc

 

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