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委(党总支):
近期,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人员对各高校党委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为总结我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现就开展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各院级党委(党总支)根据《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总体情况。
2.实施新党员培训重点工程情况。
3.创新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形式、载体等情况。
4.利用广播、电视、手机、博客、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党员教育情况。
5.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师资、教材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6.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情况。
二、有关要求
1.各院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自查作为推进本单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2.要总结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开展党员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成效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
3.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填写《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自查中提供的数据、案例要真实可靠,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要形成专题报告。
4.请各院级党委(党总支)于4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总结报告和《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以及专题报告加盖公章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党委组织部信箱:jxnuzzb@163.com。
联系人:袁蓉,联系电话:88120015。
附 :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doc
党委组织部 党校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