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8 浏览次数: 1222

各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征集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需求的通知》(赣组字〔20162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需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条件

研修期限为1年,从201691日至2017831日。选派对象为各单位需要重点培养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江西发展的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有明确的研修项目或合作课题;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其中35岁以下的优先考虑。

同等条件下,对进入省高级人才信息库,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的人选优先推荐。

二、选派需求征集程序和要求

1.各单位及时向教职工传达有关精神,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每单位推荐1名人选并附单位推荐意见,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三份,正反双面打印),于418上午10:00前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徐强同志(先骕楼5421)。

2.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3.推荐人选主要面向科研教学一线的专业技术骨干,减少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人选,并注意发现和优先考虑35岁以下符合条件的人选。

4.推荐人选须提前与想研修的导师取得联系,确认导师有没有时间、名额或者相关课题来辅导,同时结合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发展方向和研究课题、项目等,在《申请表》上明确提出2个意向。

三、有关事项

1.本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接收单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及东部地区所属研究机构、重点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外、国有企业等单位。

2.正式入选的访问学者于20169月初报到,学习研修期限为1年。正式入选人员及报到时间由接收单位负责通知。

3.在研修期间,访问学者应与选派单位工作脱钩,严格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接收单位的统一安排。

联系人:徐  强,联系电话:88120017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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