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邓小平同志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这段经典的表述有三个要点:一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二是不要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和模式,坚持走自己的道路;三是社会主义要有中国特色。这三个要点紧密相连,一环扣一环。从这以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成为我们党和全国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和主题,它对于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在这一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走上快车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攀升并跃居世界第二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
经过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它已成为一个总称,包括伟大旗帜、发展道路、思想理论和社会制度,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胡锦涛同志指出:面对国内外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继续前进,开创工作新局面,赢得事业新胜利,最根本的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要的就是旗帜、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毫不动摇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旗帜问题至关重要。旗帜就是方向,就是形象,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主义譬如一面旗帜,旗帜立起来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有所趋赴。我们党一贯重视旗帜问题。党成立9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向什么方向前进的问题,最终决定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取得的。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党的十七大在旗帜问题上的重要贡献,一是把旗帜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二是把高举旗帜定位和落实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上。此后,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又加上制度,使旗帜和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等紧密地成为一个整体,使旗帜的内涵不断丰富。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毛泽东同志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曾指出: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在革命中未有革命党领错了路而革命不失败的。又说: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从这个意义上说,道路问题是关系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兴衰成败的第一位的问题。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深刻地阐明了这条道路的科学内涵。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中“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总纲,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遵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是基本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展开,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内涵的认识不断拓宽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性的认识更加深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是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努力方向,它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是一个全面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政治保证。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长期探索所找到的一条能够使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康庄大道,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唯一正确道路。
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指出:“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毛泽东同志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他在民主革命时期,在反对党内教条主义的斗争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把它作为“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原则”。这是他对我们党和中国革命与建设事业的独创性贡献。我们党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了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发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了毛泽东思想。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发生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三者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既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共同主题,又科学回答了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面临的新课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如下两个不同层次的内容。第一个层次是主题和精髓。主题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它说明我们已不再一般地谈论建设社会主义,而是探讨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大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精髓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第二个层次是围绕主题的一系列崭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包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社会主义对外关系理论、国防和军队建设理论、“一国两制”和祖国和平统一理论、社会主义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理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等。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20世纪50年代中期,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大地上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其中经济方面较多的是学习苏联,如纯粹公有制、单一的按劳分配、计划经济等,政治方面更多的是自己独创的,如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进程中,为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自觉地对过去的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表现在经济方面:所有制结构,既不搞资本主义的私有化,也不搞纯粹的公有制,而是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分配原则,既不照搬照抄西方的分配制度,也不搞单一的按劳分配,而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实行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带动全社会共同富裕;经济体制,既不搞西方的自由市场经济,也不搞传统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而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经济的活力结合起来,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举。表现在政治方面:国体,既反对西方的资产阶级专政,也不简单照搬传统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直接标志着政权具有民主和专政两种职能,不断扩大民主范畴;政体,既不搞西方的议会制、总统制,也不照搬苏维埃,而是实行在革命战争年代创造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党制度,既不搞西方的多党制,也不搞传统社会主义的一党制,而是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表现在文化方面:意识形态,既反对西方的自由化,也不搞思想垄断,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一元指导和多样兼容并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思想教育,既反对资产阶级利己主义,又不硬性灌输社会主义思想,而是在坚持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的同时也关心和照顾个人利益,使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能得到充分发挥;学术领域,既不搞西方所谓的绝对学术自由,又不违背学术规律,而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有一个过程。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只有通过改革使之不断完善,才能使这种制度固有的优越性得到发挥,使其生机和活力得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制度支撑和依托。
总括上述,在当代中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意味着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一种社会制度,四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辩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