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院级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2-24 浏览次数: 88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开展2009年度院级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考核为院级领导班子(指各学院、图书馆、后勤公司、附属中学)和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科研类和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由各单位按照《关于200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进行考核)。担任处级领导职位未满一年及2009年6月30日之前在外单位借调或挂职锻炼以及因病、事假未上班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此次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者,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标准及等次

(一)领导班子考核

1、考核内容和标准

主要考核本年度领导班子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办学治院能力、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2、考核等次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类。

(二)干部考核

1、考核内容和标准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思想品德、领导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

(2)能:主要考核在本职岗位的基本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工作的能力,对本岗业务熟悉程度,工作中改革、创新的思路和魄力以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情况;

(3)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其中主要考核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工作投入和工作效率;

(4)绩:主要考核履行领导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考核工作研究成果、工作经验总结和改进管理的水平及产生的影响等方面的情况;

(5)廉:主要考核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以及推进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包括廉洁自律情况,个人生活作风、执行工作纪律情况,执行学校有关收支两条线和财务纪律情况。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类。对受处分人员的考核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四、考核程序及安排

(一)考核程序

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采取总结述职、群众测评、本单位党政处级领导干部互评和校领导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定量统计以百分计:群众测评占40%,互评占30%,校领导测评占30%。

1、书面总结

各院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一年来履行职责和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其中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要采取适当方式(如网上公布、张贴公告栏、发送公共邮箱等),提前1-2天向全体教职工公布(会后交党委组织部)。院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9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意见表(见附件3)须提前一天发放到参加测评大会的人员手中,测评时带至会场由党委组织部派出人员收回。

2、述职测评

各学院(含图书馆、后勤公司、附中)召开二级教代会扩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工作报告,班子成员作述职述廉报告,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测评。

机关处室由机关部门党委(党总支)召开所属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参会人员对本部门党委(党总支)所属部门全体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测评。副职的述职方式由各部门(党委)党总支根据人数等实际情况决定。

党委组织部派人参加群众民主测评,分发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见附件1)和院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见附件2),测评表当场收回,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统计。以上测评表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单位教职工填写,B类为党政处级领导干部填写。

3、校领导测评

校领导根据各院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的情况以及综合表现填写测评表并给出评定等级。

4、评定考核结果

将三类测评得出的等级根据统一的标准换算成量化分数,测评等级与量化分数的对应关系为:好(优秀):85分及以上,较好(称职):75分—84分,一般(基本称职):74—60分,差(不称职):59分及以下。

考核结果的计算公式是:考核结果=群众测评分×40%+互评分×30%+校领导测评分×30%。

(二)工作安排

时  间

内  容

参 加 人 员

备 注

12月23日—30日

上报考核方案

院级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

含考核时间、地点及对象等

12月30日—2010年1月11日

个人述职及测评

全体教职工

测评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印制

2010年1月6日—11日

校领导测评

校领导

组织部准备材料

2010年1月11日—14日

统计汇总

工作人员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院级领导班子及处级党政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报党委,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

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按照《关于200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与其他工作人员(校聘专业技术岗除外)的考核等次一同确定,考核结果(含科以上干部)于1月4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把此次考核作为一项大事来抓。要把年度考核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具体见纪委文件)一同布置、一同落实,要作为二级教代会的重要内容来开展,要在广大教职工中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参与积极性,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二)积极配合

对各院级领导班子及处级党政干部进行考核是正常的工作,也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学校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执行考核程序和标准,不得擅自泄漏和传播考评结果。对在考核工作中有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如在规定时间内难以确定,考核测评会的时间至少要在会前3天报党委组织部。

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