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我省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1-07 浏览次数: 339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附属单位:

现将《关于优化我省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两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优化我省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种、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优化我省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高校党组织覆盖面,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地,是聚集各类优秀人才的高地。高校党组织是党设立在高等学校的基层组织,是高等学校的政治核心,担负着保证学校教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办好学校、培养人才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全省高校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省委和教育工委的部署,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为目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工作方式不断改进,基层,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推动了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发生了深刻变化。高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结构的新变化,对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提出了新要求。为适应高校和党建工作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扩大党的覆盖面,巩固党在高校的执政基础;对于转变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对于巩固和夸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要把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作为加强学校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二、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积极探索适合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的党组织设置方式,逐步健全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体系,创新活动内容,改进领导方式,完善推进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为我省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必须与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相统一,与学校长远发展要求相吻合,与学校的规范管理及和谐校园建设需求相一致。

二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和现实需求,为师生党员提高素质、全面发展、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使广大党员更加便捷有效地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

三是因较制宜,分类指导。适应高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结构的新变化等情况,要因校校制宜,分类指导,灵活设置党的基层组织。

四是积极稳妥,适时推进。在坚持以班级为主设置高年级学生党支部以教研室或独立行政机构为单位设置教师党支部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探索适应高校发展要求的新的党组织设置方式。注意保持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稳定性,允许多种设置模式的组织并存和发展。

五是统筹兼顾,讲求实效。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目标,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为立足点,把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高校党员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实效性。

坚持从高校实际出发,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原则,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

明确高校党组织设置的基本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的委员会批准,高校可成立党的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一是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规模较大的院系或直属单位,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二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50人以上可以设置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个别党员人数少于50人的单位,确定因为工作需要,经学校党的委员会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三是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四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没有条件单独设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以业务相近的单位或部门组建联合党支部。

五是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学校安排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高校党的委员会要根据机关、教学科研一线、后勤服务、学生等不同行业群体的特点,合理设置高校党的基层组织。

(一)学校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根据学校机关党的工作需要,学校可设置机关党委。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机关各部门可单独设置党支部,不具备条件单独设置党支部的机关部门可以几个部门联合起来组成联合党支部,归口机关党委管理。

(二)教学教研等一线教职工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教职工党支部一半建立在能对内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任务相对稳定的工作实体上,比如,学科团队、实验室、科研所、教学团队、创新平台、新兴学科交叉组织、重大项目平台等等,党支部的委员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如果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根据专业、学科及有关机构实体等实际情况、增设党支部。

(三)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的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按照便于离退休教职工参加学习、参加活动的原则设置党支部。根据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具体情况,可分别设立社会治安、政策宣传、就业咨询、家政服务等党小组,在党支部指导下分小组开展活动。

(四)学生基层党组织设置。一是可以成立学生工作党委,负责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二是在高年级党员较多的班机设置学生党支部,下设党小组开展活动。低年级可按专业或年级建立学生党支部。三是在研究生中可按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方式建立党支部。四是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党支部可按专业或年级等方式建立。五是在党员人数多的学生公寓,经党委组织部同意,校党委批准,学生公寓党支部可优化设置为党总支。在党员较多的社区,可根据实际在“楼栋”“片区”设立党支部。六是积极探索在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组织设置党支部,在各学生分会、学生社团设立党小组。七是在学生社会实践,生产实习等相关活动中建立符合实际的临时党支部,在寒暑假学生党员较多的地方建立流动党支部。

规范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程序。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组织设置的原则、条件和程序。要按照逐级审批的原则,认真履行党组织设置的呈报、审核和批复程序。教职工党支部的设置、撤销、合并、划转需经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审批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建立基层党组织一半应履行以下程序:一是向学校党委写出建立院系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的请示报告。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基层党组织的依据和理由;党组织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等。二是人选上报后,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派人进行考察。批准后,履行选举程序,选举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三是将选举情况向学校党委写出报告。四是学校党委正式批复后,由学校党委领导对新任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任前谈话。五是自学校党委正式批复之日起,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切实加强对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的领导

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是新形势下高校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扎实稳步推进。高校党委和职能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研究和解决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面临的情况和问题。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强化制度建设。要建立定期研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情况汇报和分析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经验交流与研讨制度,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激励机制。要从高校的发展和党建工作需要出发,明确学校各类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赋予其相应职责和任务。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要个执行党组组织设置的原则,条件和程序。要高度重视新设立党组织的建设,选好配强新设立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注意为基层党组织发现培养和积蓄人才。高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配合。通过全省各高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不断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努力提高我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